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鍛煉孩子解決糾紛的能力

孩子間的糾紛通常發生在一起玩耍、游戲的過程中,是孩子交往過程中的正常現象。從心理學角度來說,孩子間的沖突、糾紛有利于培養兒童的自我意識,有利于培養孩子學習與人交往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還可以鍛煉兒童的堅強意志。因此,父母對于孩子間的糾紛采取何種態度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來說,兩個孩子發生爭吵、糾紛,必然有一方吃虧。孩子吃了虧,有的家長是“惹不起,躲得起”,把自己的孩子帶回家“閉門一統,劃地為牢”,限制孩子與同伴交往。這樣做的結果會使孩子變得不合群,缺乏人際交往的能力,形成內向、怯懦、孤僻性格。家長中更有“代兒罵、代兒打”的,自己孩子吃了虧,怒火中燒,“御駕親征”,拉著孩子去“算賬”,這樣同樣會使孩子變得不合群,養成依賴父母、不敢獨立處事的心理,且有失風度,造成鄰里關系緊張。可見,上述兩種做法都是錯誤的。

孩子間發生糾紛,自己不會解決,家長該怎么辦呢?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鎮定自己的情緒,弄清楚事情的經過。孩子發生糾紛后,家長首先要冷靜,鎮定自己的情緒,不能皂白不分地說:“誰欺負你了,找他算賬去”等等,使孩子造成“爸爸媽媽向著我”的感覺。應心平氣和地告訴孩子:“爸爸媽媽只有知道究竟發生了什么事,才能發表意見。”引導孩子如實地將事實經過講清楚。在孩子講述的過程中,家長不能給予諸如“是誰先動手打的”、“你沒有動手,對嗎?”等錯誤的誘導、暗示,而鼓勵孩子講真話,做個誠實的孩子。

2、與孩子共同分析情況。爸爸媽媽應和孩子一起分析事情發生的根源,即為什么會發生這樣的事,是別的孩子無意識的行為,還是自己孩子不對;是自己的孩子還是別的孩子確實以強凌弱,以大欺小。在找到事情根源后,家長不要急于發表意見,而應讓孩子想一想該怎么辦,這樣既可以培養孩子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又可以了解孩子的真實態度,便于針對性地進行教育。

3、指導孩子自己處理、解決糾紛,孩子間發生糾紛,爸爸媽媽應指導他們明辨是非、處理、解決。對于別的孩子無意造成的過失,應教育孩子持原諒對方的態度;孩子自己錯了,則應啟發、引導孩子向對方道歉。倘若責任完全在對方,則鼓勵孩子鼓起勇氣,去和對方講理,從而培養孩子互相謙讓、禮貌待人等良好品質。

4、和對方父母交心。孩子間發生了糾紛,家長最好能抽出時間誠懇地和對方父母交交心,彼此諒解,和和睦睦,易使孩子受到感染,化干戈為玉帛,在以后的日子里友好相處。

5、不要約束孩子的交往。爸爸媽媽不要因為孩子間常發生爭吵糾紛而限制他與同伴交往,應創造條件,鼓勵孩子與人交往,讓孩子在交往、沖突、糾紛中獲得經驗,促進其社會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