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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須知:胎動是寶寶健康的晴雨表

懷胎十月很辛苦,每個孕媽媽都希望自己的寶寶能順利地來到這個世界上。所以在孕育寶寶的過程中,孕媽媽一定要時刻關注胎寶寶的胎動情況,因為胎動情況反映了胎寶寶在孕媽媽子宮內的生長情況,是寶寶健康的晴雨表。

一、正常的胎動頻率

在胎寶寶進入19周以后,伸展小胳膊小腿時逐漸可以觸碰到媽媽的子宮壁,媽媽就有了感覺,這就是胎動。以后隨著妊娠周數的增加,胎動也隨之越來越頻繁,接近足月時,由于胎兒體積增大,活動空間受限,胎動頻繁度降低。

正常明顯的胎動1小時不少于3到5次,12小時胎動不少于50~70次。一天之中清晨最少,下午6點以后增多,晚上8~11點最為活躍。只要孕媽媽感覺胎動是有規律的,變化不大,證明胎寶寶發育就是正常的,是寶寶向媽媽報平安的“家書”。

胎動也會因個體的不同而有差異。若12小時內,胎動少于30次,或1小時內胎動小于3次,就表示胎兒可能缺氧,準媽媽最好到醫院做詳細檢查。

二、如何從胎動情況看胎兒健康狀況

如果胎兒12小時胎動少于30次,則為異常,需要繼續觀察;少于10次,則表明胎兒在子宮內有缺氧現象;胎動次數明顯減少直至停止,是胎兒在宮內重度窒息的信號。

如果胎兒以前胎動正常而忽然出現胎動減少的現象則要考慮是否胎盤功能有障礙,應盡快去醫院。如果胎寶寶動的幅度比平時大很多,明顯感覺到掙扎的狀態或無間歇地躁動,也是宮內缺氧的表現,準媽始要馬上去醫院檢查。

臍帶繞頸較緊、胎盤功能障礙、孕婦濫用藥物、外界的不良刺激等都會引起異常胎動。異常胎動不僅表現在次數上,而且還體現在狀態上,如強烈的、持續不停的推扭、翻動、踢動,或是微弱的蠕動,都是異常的表現,應及時就診。

如果12小時無胎動,或一天內胎動小于10次,或者與前一天相比較,胎動減少了一半,就更應小心處理。

因為胎兒有自己的“作息生物鐘”,當胎兒在睡覺或休息時,準媽媽有時候不容易感覺到胎動,但胎兒靜止不動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如果胎兒1小時都沒有活動,準媽媽可以吃點東西,喝一點甜果汁,或者拍一拍肚子,正常情況下,胎兒會馬上恢復胎動。

此外,外界喧鬧的聲音、刺激的強光,均可增加胎動。

除此以外,準媽媽的健康狀況有時也會影響胎動的次數,如發燒,胎兒活動量會減少,胎動次數也會相應減少。在妊娠28周后,胎動部位多在肚臍以上,很少出現小腹下部。

隨著妊娠周數增加,子宮體積增大,胎動逐步下移,但假如胎動早期,小腹下部經常出現胎動,則可視為異常,表明胎位不正,可考慮為臀位或橫位,應及時就診聽取醫生建議。

三、在日常生活中監測胎動

為了解胎寶寶的發育狀況,準媽媽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計算胎動,并以明顯感覺到胎動為準。

方法一:白天如果能測得10次胎動就算正常,準媽媽就可以放心了。如果12小時內測得的胎動小于3次,應盡快就醫。

方法二:于每天早、中、晚固定時間各數1小時,每小時大于3次,反映胎兒情況良好。也可將早、中、晚三次胎動次數的和乘4,即為12小時的胎動次數,如達30次以上即為正常,少于20次,說明胎兒異常,少于10次則提示為胎兒缺氧。

方法三:準媽媽每日特意安排一個固定時間數胎動,計算胎動10次所需的時間。可以在飯后進行,若10次胎動花的時間超過3小時,就需要到醫院檢查。

總之,為了胎寶寶能夠在子宮中安全度過十個月,孕媽媽就要時刻關注胎寶寶胎動情況,并予以記錄,以便及時發現胎兒在子宮內是否發育正常或是否存在胎盤功能不足的情形,一旦發現胎動異常的情形,要盡快就醫,不要抱有不在乎或僥幸心理,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