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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在妊娠期應重視精神調攝

“腹內九月勝過腹外九年”。古代醫家很重視胎兒保健,稱之為“護胎”、“胎教”、“養胎”,認為孕婦不但需要為胎兒提供一定的物質營養,以供其發育,而且在情志方面,也應維持在最佳狀態。
“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傲言”,保持心情舒暢,以利于母子健康。《內經》針對孕婦的精神調攝,提出要居住清靜,情緒和悅。古代醫家陳無擇在《三因極一病證方論》中指出,孕婦在十月孕期之內要做到:“一月不可縱怒,二月不可驚動,三月不可縱欲及悲哀,四月不可勞逸,五月不可妄思及饑飽,六月不得雜食及針灸其經,七月不可憂郁、叫呼,觸冒煩躁,八月勿食燥物,九月不可懷恐及房勞”。《竹林女科》中指出:“寧靜即養胎,蓋氣血調和則胎安,氣逆則致病……欲生好子者,必先養其氣,氣得其養則子性和順,無乖戾之習。”這些均說明婦女在妊娠期應重視精神調攝。情志和順,則母子安康,胎借母氣而生,呼吸相通,喜怒相應。若孕婦遭受不良情緒的持續刺激,則會導致多種妊娠疾病,如孕期情緒緊張易怒,會導致“子癇”、“子懸”的發生;嚴重焦慮恐懼,抑郁多愁,可使胞脈拘攣,影響胚胎的氣血運行,導致胚胎發育不良,誘發流產、早產、畸胎。
孕婦情緒的異常變化,還直接影響著胎兒的生長發育。如孕婦在妊娠7~10周內情緒過度緊張,會使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過多而阻礙胎兒上頜的發育,引起胎兒口唇發育不良而造成豁嘴(唇腭裂)。對多動癥兒童進行調查,發現這些兒童在胚胎期其母曾有過較大的情緒波動和心理困擾。
研究發現,從胎兒期開始,胎兒即有原始的情緒感受性,這時孕婦的情緒已對胎兒有極其密切的影響力。若母親有情緒障礙或經常處于恐怖不安狀態,胎兒活動就會隨之增加,胎兒出生后往往是神經過敏或形成過敏體質,缺乏健全的適應能力。而孕婦在安靜環境中生活,則利于胎兒發育,妊娠并發癥也明顯減少。母親多聽輕松悅耳的音樂,胎兒生長發育良好,躁動減少。
胎教要做到“二少四多”,即少焦慮、少發怒,多看美麗漂亮的娃娃畫報和照片、多聽優美動聽的音樂、多想令人高興的事情、多講幽默風趣的語言。